面对超大数量的个体营运市场主体,交通、安监、交警等管理部门按照平均数来算,每名监管人员至少需要面对千余个市场主体。有限的监管力量与艰巨的监管任务一直是领域内安全监管的突出矛盾。长期以来不少地区“抓大放小”顾此失彼,走向极端化,次生了新的不安全隐患,助长小微企业游离在安全监管的边缘,大型企业遭遇怪圈,生死攸关。 一是优化行业目标管理,完善行业管理。建议,主管部门统计道路交通事故道路运输安全采取绝对指标,即事故件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考核评价企业安全管理采用相对指标:安全行车四项指标(行车责任事故频率、责任事故死亡率、责任事故伤人率、直接经济损失率)。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开放平台,带动和包容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共享安全技术,参与绿色货运企业创建、货主-货运企业合作机制、车队经理培训、卡车司机劳动竞赛等活动。 (原文刊载于《中国道路运输》2017年12月总第383期第58页至60页“安全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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